橋牌 (Bridge) 又稱為合約橋牌 (Contract Bridge),起源於英國,講究同組兩人相互間的合作默契。橋牌遊戲集合機率、推理等技術方法,並要求高度的團隊合作,也是國際間一種正式的競技比賽。橋牌遊戲中一副牌有52張標準牌組,牌局開始時先將牌平均分給東、西、南、北四家,每位各有13張。東西方和南北方各成一對,經過叫牌的過程決定莊家 (Declarer) 及合約 (Contract),然後莊家的隊友夢家 (Dummy) 將牌攤開,由莊家與兩位防家完成牌局,贏的一方得到成約或倒約的分數。
橋牌叫牌制度
當一副牌發下來,每個人只能看到自己的牌,必須經由事先與同伴作好的約定才能叫到好合約,這種約定稱「叫牌制度」。制度是公開的,對方有疑問可以向叫牌者的同伴詢問叫品的意義。叫牌的過程必須合乎橋規,不能有不道德的行為。叫牌制度必須經有關單位核准才能使用, 目前使用的有自然制、精準制(國人魏重慶發明的聞名制度)、藍梅制和迫叫派司制等數十種。
叫牌時依順時鐘方向由發牌者先叫,可叫四種花色或無王 (no-trump,NT),也可派司 (pass) 不叫;如果有把握可以擊垮敵方合約或迫使同伴叫牌,可叫賭倍 (double);如果認為可完成敵方賭倍的合約或要求同伴逃到較好的合約,則可以再叫賭倍 (Redouble)。賭倍及再賭倍只能對敵方叫牌時為之。
花色等級是梅花最低,其他依次則是方塊、紅心、黑桃和無王。叫牌可由一線叫起 (如1黑桃、1紅心、1方塊、1梅花或一無王),基數是六,叫一線表示要吃七墩 (tricks) 才算完成合約;最高可叫到七線,要十三磴全吃才算完成合約。花色等級較高者可在同一線位叫出,等級較低者則必須於高一線位叫出,例如若有人叫1 紅心,你可以叫1黑桃或1NT,但要叫梅花和方塊則必須要叫2梅花或2方塊。
在最後叫牌、賭倍或再賭倍後,經三家 pass,叫牌階段即告結束,最後一個花色或無王叫品就成為合約,該一花色即成為王牌,是為王牌合約,無王合約表示沒有王牌。
橋牌基本玩法
最後一個叫花色或無王的一方搶到合約,由先叫該一花色或無王叫品者做莊主來主打,是為「莊家」,莊家的左手防家必須首先引牌,之後莊家的同伴將牌攤開來,是為「夢家」,其後夢家的牌是由莊家負責處理。
出牌時,每一輪四家皆跟出後稱為「一墩」,一副牌共有 13 墩。每一輪由具有引牌權的人決定出任一種花色,每一墩則由四家中出最大張牌的人贏吃並獲繼續引牌權 (王牌合約時,該門缺門則可用王牌贏吃)。
每場遊戲最後統計莊家那一組所有吃進來的磴,確定莊家組是否達成合約所要求的磴數。如果達成合約,由莊家組獲勝,否則就是對家組獲勝。
同樣的一手牌,要由其他個人、對 (pair) 或隊 (依比賽方式而別) 重打,然後比較何者表現最好,這就是合約橋牌目前所通行的方式 - 複式橋牌。
橋牌專有名詞
- 合約 (Contract) :莊家組在遊戲中獲勝的條件。
- 線位 (Odd Trick):達成合約所需要吃的墩數為線位+6。
- 王牌 (Trump):在遊戲中比其他花色的牌都還大。
- 派司 (Pass):當你叫牌時,如果這次不想叫,便可以叫派司。
- 賭倍 (Double):當你認為敵方所叫的合約不能作成時 (無法吃到承諾的墩數) ,便加以賭倍,以便在對方真的無法作成合約時,你可以得到額外的分數。
- 再賭倍 (Re-Double):當對方賭倍你的合約時,你還是認為你的合約可以作成,便叫出再賭倍,以便在合約真的作成時,你也可以得到額外的分數。
- 莊家 (Declarer):合約決定後,叫到合約的小組中先叫過合約花色 (或無王) 者。
- 夢家 (Dummy):莊家的對家。
- 墩 (Trick):一回合吃的牌(四張)。
- 身價 (Vulnerable):有身價時可在計算分數時得到額外的分數。
- 橋牌的前身是惠斯特 (Whist),十六世紀時即流行於歐洲,西元1742年第一本惠斯特書籍問世,更增加此種牌戲的推廣。
- 橋牌相傳起源於俄羅斯或土耳其,在1890年代初期即已傳入英國和美國,在這以前,橋牌發展得相當緩慢。
- 1904年,由於增加了源自印度 (一說為英國) 的競叫原則,而產生了競叫 (auction) 橋牌。
- 1927年在法國發展出「天花板橋戲」(plafond),結束了競叫橋牌時代。
- 1925年,美國的馮德比 (Vanderbilt Harold Stirling) 在「芬蘭號」郵輪上發明了合約橋牌。
- 1929年,克卜生 (Culbertson,Ely) 創立世界橋藝雜誌,使合約橋牌的規則更為完整和發展。
- 1935年首度世界錦標賽於紐約舉950年百慕達世界杯開始舉行。
- 1958年世界橋藝協會成立,四年一度的奧林匹亞橋賽960 年開始舉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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